中华文化促进会舞蹈工作委员会
“舞向未来”舞蹈美育成果展演

“舞向未来”舞蹈美育成果展,秉持“以舞育德润情操、以美育人塑心灵、以文化人强自信”的核心宗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精神,面向全国青少年搭建的高规格、高水准、专业化的舞蹈美育成果展示与交流平台。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华文化促进会

支持单位:中国舞蹈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华文化促进会舞蹈工作委员会

执行单位:“舞向未来”舞蹈美育成果展全国组委会

全国组委会名单

总顾问:王石  中华文化促进会名誉主席,著名剧作家;刀美兰  著名舞蹈家,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

名誉主任:张玉文  中华文化促进会主席

主任:陈钢  中华文化促进会驻会副主席

常务主任:刘江波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艺术人才专业委员会会长,凤凰教育行政总裁

副主任:王晨  中华文化促进会舞蹈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刃  中华文化促进会舞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宋宪滨  兼秘书长,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教育传播委员会副主任

艺术总监:王冬梅 国家一级舞蹈演员,中华文化促进会舞蹈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空军蓝天幼儿艺术团编导

项目总监:崔振庆 中文化促进会主席团咨询委员,中国舞蹈家协会原组联部主任兼群众舞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展演要求

1.展演舞种: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芭蕾舞、街舞、爵士舞、东方舞及其他创新舞蹈形式。

2.展演形式: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

3.展演时长: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展示时长不超过3分钟;群舞展示时长不超过5分钟。

4.展演剧目:需健康向上,题材形式多样,构思新颖独特,富有时代精神。

5.参展准备:选手须自备服装、道具、伴奏音频。

参展组别

展演分为独、双、三人舞组别,与群舞组别两大类,按年龄段划分如下:


类型

组别

年级

年龄界定

独、双、三人舞组别

幼儿组

学龄前

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

小学A组

小学一、二、三年级

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小学B组

小学四、五、六年级

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

初中组

初中全年龄段

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

高中组

高中全年龄段

2007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

群舞组别

学龄前组

学龄前全年龄段

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

小学组

小学全年龄段

2013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初中组

初中全年龄段

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

高中组

初中全年龄段

2007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

备注

群舞所报组别按舞蹈作品内参演人员年龄段人数最多者界定。



展演流程

展演设置分站展演、总展演的递进模式。分站展演包含海选、省市级展演。

报名要求

1.报名对象:少儿舞蹈艺术院校、艺术团学员及舞蹈爱好者均可报名。

2.报名条件:参展选手须热爱祖国、热爱舞蹈艺术 、具备良好的舞蹈素养。

3.年龄限制:参展选手年龄在5周岁(含)以上。

荣誉设置

分站展演选手荣誉设置

1.荣誉称号:设最高荣誉称号“非凡之星”;名次荣誉称号“卓越之星”“璀璨之星”“潜力之星”荣誉称号,根据现场评委打分评定。

2.荣誉发放: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选手,将颁发由中华文化促进会舞蹈艺术委员会、分站组委会联合盖章的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明。

全国总展演荣誉设置

选手荣誉

1.荣誉称号:最高荣誉称号“巅峰舞者”;名次荣誉称号“星耀舞者”“超凡舞者”“新锐舞者”荣誉称号,根据现场评委打分评定。

2.荣誉发放: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选手,将颁发由中华文化促进会、中华文化促进会舞蹈艺术委员会、全国组委会联合盖章的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明及荣誉奖杯。

教师荣誉

1.“金梧桐”荣誉称号,授予获得“巅峰舞者”荣誉称号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荣誉奖杯及荣誉证书。

2.“最佳指导教师”荣誉称号,授予获得“星耀舞者”荣誉称号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机构荣誉

1.“舞艺芳圃”荣誉称号,授予获得“巅峰舞者”荣誉称号选手的选送单位、总展演舞蹈大使选送单位,颁发荣誉奖牌。

2.“优秀指导单位”荣誉称号,由全国组委会评选产生,颁发荣誉奖牌。

家长荣誉

“教子有方”荣誉称号,授予获得“巅峰舞者”“星耀舞者”荣誉称号选手的家长,颁发荣誉证书。